电子图书期刊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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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图书期刊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
电子图书期刊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

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,是指从事报纸、期刊、图书、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,其办理对象是: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、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、出租业务。

办理条件:

1.《图书经营许可证》属于后置审批,需要先办理营业执照再申请资质,所以必须要先注册公司,领取营业执照,然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之后才可以考虑来申请资质的审批。

2.《图书经营许可证》分为零售和批发,两种的要求会有区别,零售对于注册资本没有要求,批发要求注册资本需要在200万以上。

二、申请流程:

1、受理

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、标准,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,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,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;决定是否受理。跟据《行政许可法》分别作出处理:

(1)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;

(2)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;

(3)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; 注销公司

(4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;

(5)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。

2、审查与决定

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、真实性审查,需要补正材料的,应在5日内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
提出审查意见,对符合许可条件的,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,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。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,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,签署不予许可的的意见和理由。

电子图书期刊经营需要哪些许可证?

市场上的媒体介质多种多样,比如咱们街上随处可见的报停、大型的图书馆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如果进行相关出版物(图书、报刊、电子出版物)的零售、批发或出租工作,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。

电子图书期刊经营都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,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、出租,也需要办理许可证,根据你的经营形式,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,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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